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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欺之以方真君子(完)

作者:最後一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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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的後台,是他哥。

    祖傳十幾代做鞋的手藝,商丘城做皮靴沒有比他哥更好的了,但終究還是個做鞋的。

    公孫澤的後台,是他的祖先。

    祖傳的高貴血統和士的身份,靠著勞役井田村社農夫積累的私田和不需要繳稅的天理,殷實無比。

    兩者的後台千差地別,但在做指套這件事上,還是適的哥哥麂更擅長。

    適也覺得自己的後台相當硬,心存感激從無怨懟。

    回到家中,嫂子正在那搓麻皮,哥哥正在屋子裡剪皮子。

    適很自然地坐到嫂子對面,嫂子也很自然地將對面腳踩住的麻繩遞到了適的手中。

    「你這些天都在外面做什麼?瞧你曬得,黑的就像是硝過的皮子一樣。你是不是看上哪家的女兒了?跑到人家門上當贅婿去了?你看,給人家女兒幹活,就是比給自己家幹活賣力……」

    便是如此自然,口舌之間依舊帶著尖銳的刺,但更多的是揶揄,少幾分的不滿。

    麂一聽這話,也好奇地探出頭來問道:「真的?若是真的,你就說。也好請人與你說媒。」

    適嘿嘿笑道:「別聽嫂子瞎說,我正忙著做事呢。墨家的事。」

    「呦呵,墨家又不管你吃喝,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的,還整天忙著救濟天下呢?」

    嫂子白了適一眼,適無可奈何地低著頭,正要把麻線換一股,嫂子起身道:「行,歇著吧,我去弄些豆子,給你做個兔肉豆羹。你這給人家當贅婿當的太累,吃點好的。吃飽了自家的飯,好去給別人幹活啊。」

    揶揄了一句,搖曳著身體離開,麂在內屋直笑。

    適放下麻繩,走到內屋道:「哥,我這回來是讓你幫忙的。」

    「親兄弟之間,幫什麼幫?況且你還沒分出去過呢。上回的錢用沒了?正好,前幾日做的鞋,人家給了些錢……」

    適連忙搖頭,比劃了一下那東西的模樣,因為哥哥不懂,卻不想麂直接問道:「誰死了?」

    一下子把適問楞了,好半天才道:「哥,你知道這是做什麼的?」

    「射箭的嘛。活人用三指套,死人用兩指套,我做過不知道多少了。不過都是左手用的,你這怎麼是右手的?」

    《射禮》中有種配件叫朱極三,具體實物已經失傳,後人猜測也是各有不同。

    有說是戴在右手勾弦的,有說是戴在左手防止箭羽擦傷的。

    適對此不太感興趣,但也聽說三指套是天子帶的,兩指套是死人帶的,所以直接想讓哥哥幫忙做個兩指套。

    萬一三指套加三指射,真的是天子才能用的禮儀,他和公孫澤之間就算是不死不休了——這就相當於在基督徒面前說上帝不存在,然後還希望和對方心平氣和地討論。

    所以直接兩指起步,死人用的,最多晦氣無禮徒惹人笑,也不至於到八佾舞於庭的地步。

    面對哥哥的疑問,適也沒多解釋,哥哥也就沒多問。

    問清楚了對方手掌的大小,拿起兩塊皮子比量了一下,靈活的手指熟練地將皮子切開,飛速地縫製著。

    吃過飯,指套也做好了。嫂子拿了個梧桐葉,包了小半隻醃的很鹹的兔子,遞過去道:「你要是真看上了哪家姑娘,帶過去給人家。不要去和人家在野外胡亂來。」

    「如今天也冷了,又馬上到了收粟的時候,萬一躲在草垛場院中被人看到,那又不好。你豈沒聽《詩》中唱的,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犬也吠!人家姑娘又怕弄髒了衣服,又怕引得狗叫,到時候又要怨你……」

    此時對這種事很開放,即便不像是吃飯喝水一般,卻也沒有什麼禁忌。

    王公貴族之間兄妹亂來、公公媳婦之類的事堂而皇之記在史書上,之後的宣太后也拿床上姿勢比喻治國理政,大臣們想像場面後紛紛點讚大呼有理。

    剛才這話也就像是適前世被家長叮囑不要弄出人命來差不多,在兄嫂看來沒什麼不正常,反倒是適有些臉紅了。

    三句詩,一幅場面便在腦海浮現。

    欲拒還迎,嘴上說著不要卻彎腰翹起,推說脫了衣衫有人來穿來不及,便直接斜撐在樹上將裙子拉在腰間,腰身下沉輕輕搖晃,死死咬住嘴唇生怕將遠處的狗驚醒叫吠,卻怎麼也咬不住,於是發出小狗狗般的嗚咽,把壓在心底的長短氣息,化為汪汪輕叫,只盼著不遠處的人聽不准。

    搖搖頭把腦袋裡的畫面趕走,咽了口唾沫,紅著臉接過包著的兔子。

    心說要不說還是《詩經》經典啊,一點不露卻讓能讓人遐想連篇。

    適心說,也可能是自己來了之後憋得有些久了,在這樣下去指不定哪天看什麼都「思有邪」了。

    抱著半片兔子,逃之夭夭,沒聽到兄嫂在後面笑話他臉紅的擠兌。

    …………

    十日後。

    乙亥年。九月初三。

    無風,無雨,無蟬鳴擾人,天有鴻鵠振翅,正是比射的好日子。

    六指帶著皮指套,拿著那柄小弓,看著遠處的靶子,深吸一口氣想讓自己平靜下來。

    對方已經射完,十五步的距離,正適合新手。

    各射十二支箭,對方那個和他差不多年紀的孩子十二中五,十日之功已經頗為難得。

    看著對方靶子上插著的羽箭,六指心說:「果然被適哥猜中了,他真是用大拇指射的。」

    緊張中,忽然想到開射之前,適哥與那個公子之間的關於拇指、禮儀、靶子、皮指套、死人才用等等的爭吵,反倒有些想笑,也不再像之前那麼緊張。

    周圍人很多,除了村社的人,還有那位公子的一些朋友,也都前來觀射。

    六指想到,這幾天自己不斷在練習射箭,而適哥在忙著讓人做了一套木頭的工具,說是叫什麼滑輪組。

    還不住寬慰他,說是輸了也沒什麼,盡力就好,後面還有一局。

    什麼孔仲尼的爹能舉起城門,所以後一局比試他已經想好了,對方也應該能接受,到時候肯定會贏,只讓放心地射什麼的……

    話雖如此,可六指還是緊張,多出來的那根手指怎麼也不舒服,喉嚨里乾的很,前幾日吃醃兔子肉時候的口水都不知道跑哪去了,現在竟不能潤潤嗓子。


    對他自己而言,自己承載著第一次被適哥委託做事的期盼;對身後村社的熟人來說,自己承載著買耕牛的誘惑;對那公子而言,自己還承載著適哥的話到底是歪理還是正途的較量。

    就算都說讓他不緊張,可怎麼能不緊張?

    又一陣清風拂過後,六指從腰間摸出了一支羽箭,尾部的凹槽是他親手刻出來的。

    「適哥說,不要用三指,免得對面的公子發怒。適哥說,左手握的要穩,撒手的時候要快。適哥說,萬物下墜是天志道理,所以十五步要瞄的稍微靠上一點點。適哥說,撒手的時候腰背要發力向後拉將手指彈開……」

    心裡念叨著這十天來的所學,眼睛盯著羽箭和對面的靶子,瞄準了稍微高一點的地方。

    用力開弓,拉到極限後不做停留,繼續微微發力將手指撥開。

    羽箭在空中彎出一個弧度,隨後挺直,直直地落在了箭靶之上,雖未中心,卻也中靶。

    第一箭射出後,再無緊張,抽出第二支箭,重複著上一次的動作,忍受著兩指指肚間的劇痛,咬牙又一次拉開了弓。

    ……公孫澤看了五箭後,閉上眼睛,嘆了口氣,知道自己又輸了。

    不是技不如人,是實在沒想到適這個人根本不怕晦氣,連死人該用的極二都拿來用,也根本不用正規射禮中的拇指射法。

    這射法的確易於上手,可將來戰陣之時哪裡用得上?就算這射法也有連珠之術,這天下又找誰去教?

    將護衛天下的射術,變為無恥的輸贏,根本不是射禮的本意,就算贏了又能如何?

    可墨家的人講《禮》嗎?根本不講《禮》,說比射就是比射,無所不用其極。死人該用的不忌諱、將來有用的不在乎,只在乎這一時的輸贏,甚至只在乎那兩鎰黃金。

    公孫澤覺得有些噁心,兩鎰黃金對他而言算不得什麼。正因為算不得什麼,他才噁心,這些人,這個叫適的墨者眼中,禮儀與正途還比不過兩鎰黃金,竟是如此廉價!

    最終的結果,很快出爐。輸了就是輸了。

    公孫澤沒有去怪那個仿佛要哭的孩子,那孩子雖然是庶農,但很有天賦,已經盡力了,自己小時候學十天也未必能十二中其五。

    他也沒有去怪適,或者再去爭辯什麼,而是覺得心有些累,這天下的人對禮對六藝的看法,竟然比不過區區兩鎰黃金,這樣的天下還有救嗎?這樣的天下還能再復禮樂盛世嗎?

    都說知其不可為,而為之,自己又該怎麼為?

    默默地取出兩鎰黃金,遞到了適早已伸出的手上,冷聲道:「禮義之前,金如糞土。你們墨者如此重利,當真可笑。你已贏了,下一局便不比了。」

    他以為對方會藉機奚落,卻不想對方接過黃金後,嘆息道:「凡事必有始有終,我這一局雖然贏了,卻是取巧,射之本意並非如此。既如此,第三局咱們便定個君子之約,十年後還是這兩個孩子,比五射之術。希望你教的那孩子能夠在十年裡,明白射中真諦,修身養性。真要教出一個君子,好過在這裡比試十次。」

    公孫澤眼中一亮,不可思議地看著這個讓他憤怒過、懊惱過、甚至想誅殺的人,終於鄭重地點點頭。

    心說:「終究……他還是有些向正道之心的。是啊,若真教出個精通六藝知書守禮的君子,也好過在這裡和他爭辯。」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為連輸兩次後,怕下次輸的更慘所以喜歡給自己找個台階下,而對方恰好給了自己機會。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看到那些庶氓見到黃金後歡呼雀躍的模樣,和之前他講禮講墨家非樂節葬時神情的對比,讓他心如死灰,聯想天下,心累如二月之牛遠征之馬。

    於是上車前揮揮手,說道:「那柄弓,便送那個六指的孩子了。君子之約,必不敢忘。」

    公孫澤的友人悄悄摸了一把腰間的銅劍,也嘆了口氣。

    本以為今天會比第三場,如果對方又贏了,或許可能會太過得意以致嘲諷連連,到時候自己便可以友人被辱為名,一劍殺之,這樣的殺人之名墨家不會找麻煩。

    辱人者此時就要做好被人殺的準備,這是這時候的道理,和血親復仇一樣,是此時大家都接受的殺人理由,最是正當。

    其餘的罪名,就算夫子被辱,墨家人也不會接受因此而殺人的理由。

    反正雙方彼此之間互稱豬狗,因此殺人,就等於逼著墨者也動劍,看誰的劍利而不是誰的理正了。

    諸子之間,誰沒有完全得大勢之前,都不會因為理念問題主動動手廝殺,互相的報復誰也承受不起。

    可對方最後的表現,出乎他的意料,也根本沒給他出手的機會。這時候再無故而殺,會陷朋友於輸不起而殺人的不義之名,也會讓自己成為墨者的追殺和挑戰對象。

    他欣賞對方的才華,本來在上次看到九數之學後,還有些惜才之意,但今天看到這場毫無禮儀可言的比射之後,已然放棄幻想,知道對方已經無可救藥,所以更危險。

    此事之後,商丘怕是又要多出一個聞名的年輕人。

    此人在墨家,名聲卻不顯,那諸如公尚過、耕柱、禽滑厘這樣的人物,又會是什麼樣呢?

    思慮萬千,收起銅劍,一同上了車,就此離開。

    歡呼聲在馬車離開後響起,六指拿著那柄小弓,問道:「適哥,十年後真的還比?」

    「比個屁。金子都到手了,輸贏已無所謂。我們要贏金子,他要的只是一句讓他覺得有希望的話,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嘛?十年後他要真記得,你好好比一場,輸了就是。」

    「贏了就該有贏了的態度,免得對方惱羞成怒,跑到司寇那裡控告我,也未可知。如此一來,他真當成個事,十年之內也不好再來煩我。我哪有時間和他們爭辯。」

    「要是贏了便歡呼雀躍,嘲諷不止,你沒看他的朋友都是佩劍、帶弓的?這時候殺個人也不算是什麼大事,又沒人管。覺得被侮辱了,一言不合就殺人的事城中出過多少次?這個時代,不確定自己打得贏對方,千萬不要盛氣凌人不給顏面。」

    「我倒是準備了一肚子得勝不饒人的話,可是一見對方帶著弓與劍,就沒說。批判的武器,勝不過武器的批判啊。」

    六指以為這就是全部,雖不太懂最後一句話,卻也覺得大概明白了是什麼意思。

    正當他以為一切結束的時候,卻發現他眼中的適哥盯著遠處的馬車,像是在教育他一般,喃喃道:「再一個,這樣一來,那個學射的農家孩子也算是有機會過得好些,最起碼有機會,將來或可軍功出人頭地,這十年也不至餓死,還能學一手射術,這是做夢都不可得的好事。」

    「這也算是利了一人。勿以義小而不行、勿以利少而不屑。」

    「這天下啊,不就是一個又一個的人嗎?」

    六指點點頭,想說自己懂了,發現適已經笑著舉著黃金走入了人群,和村社中人講起了希望。

    村社的希望,也是適的希望。

    適想著,最難捱的日子過去了,最喜歡的收穫要降臨了,最喜歡的金子到手了,最危險的日子混過了。

    樂土幻想已經編成了讖詩,有人開始問女媧伏羲從哪來到哪去的故事,有人希望自己也成為利天下死不旋踵的墨者,有人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有人不遠五十里來這裡只為聽他講講樂土的傳說。

    秋天了,收穫了,墨子也該從齊國回來了吧?

    適在眾人的歡聲笑語中,將目光投向東北方。

    那裡是齊國。

    那裡此時有個可以罩著他的老人叫墨翟。

    那裡有一群死不旋踵的志士可以讓他以後不用活的這麼擔驚受怕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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