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李招財的心情那是相當不錯。
雖說睡在破土地老爺的香閣裡頭,甚至就連同地也賣了,成天靠著鄉親們「接濟」過日子。
可這日子舒坦啊。餓了就在村子裡晃蕩晃蕩,在狗嘴裡頭搶口食吃。要不就是問鄉親們討口飯吃,撐不著,但也絕對餓不死。
其實,他大可不必如此,只要他願意,往城裡一去,報上名不出一個月就上船出海了。
背井離鄉?
去海外謀生?
那是人幹的活嗎?就是因為不想幹活,他才過到現在這份上。
其實,原本的他家裡過去也不差啊,雖然沒有良田百頃,可卻也是有幾十田的小康之家。可經不住他折騰啊。
其實,他倒也不壞,但也不是什麼老實巴交的農夫,只是那種沒心思種田,好吃懶做的二流子。
爹娘在世的時候,還有人管著,爹娘先後離世,李招財著實過了幾年的舒坦日子,日子為啥過的舒坦,賣房子賣地啊!
再後來,啥都沒有了,就只能在土地老爺的香閣里窩著了,可即便是如此,他也沒心思去幹活,要不然,到附近那個老爺家裡打個長工,也夠過活的。可他不成,幹活?
那是人幹的事嗎?
於是就過上了現在這樣的日子。
平常他最喜歡的就是聽人說什麼闖賊、獻賊這他們的事了,當然,他也比不了李自成、張獻忠、高迎祥那些人。人家就算是當混混那也是做大哥的。而他沒那能奈,就是有也不敢去干造反的事情,緹騎的馬鞍旁可不缺地方掛腦袋,拿自己的腦袋換人家升官發財,幹這種事的人得多蠢啊!
頂多也就是干點偷雞摸狗的事。本鄉本村大都是一門一族的親戚,即便是偷只雞摸條狗,也就是挨上頓打,遭兩句罵。沒有誰因為他偷雞摸狗喊來緹騎。
可這並不妨礙他喜歡聽李自成、張獻忠、高迎祥他們那號人物的事啊,雖然真讓他殺人放火他也沒膽量。但經不住那些人說著什麼,當年鬧闖賊的時候,不少像他這樣的混混三五成群的在鄉間裡晃蕩著,也不是去殺人放火,也就是耍個無賴,到地主老財家裡吃個大戶,騷擾一下大姑娘小媳婦什麼的。
當然,要是抓著機會,嘗嘗肉味,那也是尋常的事情,至於官府?天下大亂的時候,還有官府屁事啊!
那種日子才是日子啊,領著幾百上千的流民,衝到地主才財家裡吃喝……直到把他家的糧食吃完了,吃空了為止。
逢著災荒的時候,官府通常是不管這種事情。這種時候,不出民變就要謝天謝地了,激民造反?糊塗!吃大戶就吃唄……反正又不是吃自己!
那日子好啊!
可那種日子也就是聽人家說說,畢竟都是十年前的老事了,現在還不等他去吃,緹騎就殺過來了,把腦袋往馬鞍旁邊一系,妥妥的功勞啊。
得,還是想想得了!
不過,現在吃不了大戶,但是能吃著官府,今年遭了水,官府設了粥棚,向災民施粥。
那粥不僅管飽,而且還不用討!
這日子,過得簡直就是神仙日子。
又一次,端著破碗朝著鎮上的粥場走去時,他並不知道,昨個村子裡的李老財,按輩份那貨得喊他一樣叔,已經把他的名字給報了上去。
好吃懶做、偷雞摸狗的二流子一個。
擱在村里是禍害,這樣的人,送到承化去吧。
那邊不是發媳婦嘛。這也好,讓六爺家有個後,六爺黃泉之下,也是會瞑目的。
「哎呀,也不知道今個的粥里有沒豆子,那豆子倒也是挺香的……」
端著碗,排著隊領粥的功夫,只見兩個緹騎走到他的面前。
「你叫李招財?」
「回,回軍爺話,小,小的叫叫李招財。」
李招財戰戰兢兢的答道,
難不成昨個偷看九嫂子洗澡的事案發了?
「那就好,是自己跟我們走,還是帶上銬子?」
聞言,李招財的手一軟,碗摔掉在地上。
「軍爺,我冤啊,我冤啊,她洗澡的時候,小的我就看了一眼,只看了一眼啊……」
在這一瞬間,李招財的腦海中浮現出了十年前,緹騎從面前經過的那一幕,馬鞍旁邊掛著十幾個血淋淋的腦袋,他寫出竹淋了幾里地呀。那一幕嚇到他到現在都不敢忘。
俺得個娘啊,完犢子了,咋就輪到我了。
眼前一黑,人就暈了過去。
……
半個月後,就像趕牲口似被人從火車車廂里轟了下來,李招財還沒弄明白怎麼回事的時候,又被緹騎驅趕著朝著一座大院子走去,院子裡擠滿了人,瞧他們身上的衣裳,破破爛爛的不比他好多少。
大明沒有乞丐乞丐早就被送到海外或者東北等地去了。這些人都是村里不務正業的二流子。按照朝廷的政令,為整治民風,各地官府將社會上不勞動的遊手好閒者加發逮捕,這些人被逮捕後,即被送入各個港口的待發所。
前腳進了開封的待發所,後腳就有人驅趕著他們排隊,不排隊?看守一棍就抽了上去。不一會,他們就排成了隊,雖然隊伍還是亂七八糟的,可倒也好看了一些。
「你們都聽好了,往後的半個月裡,你們要在這裡受步操,受訓練,半個月後,一律發往承化省,還想像過去那樣遊手好閒,不勞而獲,門都沒有……」
站在人群中李進財傻了眼。
承化省?那鳥地方在那啊?
在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一去不復返了。
這邊訓話的長官話音剛落,人群里就亂了起來,可等待他們又是一通亂棍。
擱這地方,沒有人和他們講理,
挨了打的眾人,只得服軟的去洗澡,身上洗的不乾淨,再挨幾棍,直到洗乾淨了,才領到一身「丘八衣」,字如其意,就是當兵的衣裳,說白了就是用帆布做成的類似類似軍衣軍褲,款式類似19世紀中後期的軍裝。
這種軍裝比傳統的軍裝更適合軍隊,厚實的帆布不僅耐磨,而行動更靈活,不過從平虜軍那會就一直不怎麼受民間待見。
直至前些年,有軍戶別出心裁,照著它的樣子做成帆布服賣給苦力穿。因其耐磨耐洗,頗受搬運工、苦力的歡迎,很快就在底層百姓中流行起來,叫它什麼的都有,什麼「苦力褲」、「苦力衫」之外,最流行的叫法就是「丘八衣」,無他,最早就是從軍隊裡傳出來的。
換上一身「丘八衣」裝的李招財還真有些不太適應。
為啥?
太乾淨了。
衣裳乾淨不說,身上也乾淨。
上回洗澡是啥年月的事了?
在待發所期間,這些人每15人編成一隊,選出一人任隊頭,每天到附近進行體能操練或隊列、行軍訓練,甚至還要學習火槍的使用,以及簡單的刀術。為什麼要訓練,承化那地方是新附未靖的地方,萬一要是有叛亂,這些人還是能派上用場的。
每天的訓練,把李招財都累得像條狗一樣,可他卻不敢抱怨,這裡頭的軍棍可不留情。
那些軍爺打軍棍的時候,嘴上還說著。
「你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好好訓練,等到了承化省,那邊官府可是發老婆的,你擱在這地方,是個娘們都不會嫁給你,讓你不知福,不知福……」
那軍棍打的是啪啪作響……
經過短期集訓之後,李招財他們終於登上了前往承化的大船,在上船的時候,他的心裡還嘀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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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官府,還能真發老婆不成?
天底下那有這種好事啊!